2020-12-02-借款屬合意行為不得逼迫,一念之差後果差很大

昨天看了一則新聞讓我差點笑到從椅子上跌下來,有名男子在去年的時候到一間遊藝場,向女店員要求借款,結果店員說要詢問過店長,男子便惱羞成怒拿玩具手槍指著女店員,逼她把櫃檯的現金交出來。關鍵來了,男子拿了現金之後,逼迫女店員寫借據讓他簽名便離去,後來這名男子被警方逮捕也正式被起訴,法官覺得男子拿玩具槍脅逼女店員,而且不讓她撥打電話及報警,已經造成女店員身心恐懼的程度,以強盜罪將他起訴,重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。